10.其他录取规则按教育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及学校有关招生规定执行。
11.江苏省考生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要求及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补充如下:
(1)各专业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文、理):按《江苏招生考试》公布的选测科目类型要求招生。
(2)高中学业水平测试科目等级要求:选测科目1B1C;必测为4C,技术科目为合格。
(3)进档考生的录取规则为:考生进档后采用等级级差法,将进档考生的选测科目等级折算成等级级差分,在考生投档分的基础上加上等级级差分后进行排序,按照“分数清”的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所录取专业。等级级差加分办法为:选测科目中每取得一个A+、A、B+、B等级,分别加上4分、3分、2分、1分的等级级差分。
(4)艺术类专业的录取规则按照江苏省规定的等级要求执行,即七门学业水平测试等级要求为“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测试不合格视为D级)”
答案来源于:2019年无锡学院招生章程
2019年无锡学院在不降分录取的前提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