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全面实施招生阳光工程,规范招生录取行为。
(二)高职院校提前招生的全过程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实施全过程监督,并主动接受省教育考试院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广大考生和家长可通过招生信息网对我院高职院校提前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四)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参加此次考试,提供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其提前招生录取资格。
(五)其它违规行为的处理遵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