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
3.普通高中、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截至2019年8月31日,年满18周岁且初中毕业满3年);
4.具有陕西户籍或在陕务工满6个月(须提供劳动合同)。
已参加本年度高考统考报名、“三校生”单招报名和6月初高职扩招专项第一次、第二次补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扩招补报名。
第十一条考生申请
考生必须于2019年10月8日9:00至31日24:00,依据本人意愿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或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向我校提交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信息确认
考生于2019年11月1日10:00至2日24:00进行信息确认。
1.网上确认:考生登录我校网站(网址:http://www.***),进入渭南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百万扩招考试报名系统进行信息确认、选报专业志愿,打印准考证等。
2.现场确认:不能网上确认的考生,也可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高新校区招生办(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进行信息确认,确认内容同上。
第十三条考试安排
我校于2019年11月3日对不同类型的入学申请者开展相应考核科目的考核测试。
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三校生”生采用“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考核方式。
职业技能测试:11月3日上午9:00-12:00,旨在考查其个性思维品质、动手能力及今后的职业潜能水平和创新思维能力。
文化素质考试采用笔试:11月3日下午14:30-17:00,综合考察学生的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知识,总分300分,时长150分钟。考试地点:渭南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
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进行职业技能测试。11月3日上午9:00-12:00,由我校根据考生报考专业的基本培养要求和职业素质进行职业技能测试。
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学校予以免试录取;对于获得相关职业资格(技能)证书的人员,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地点:渭南市高新区胜利大街西段科教园区渭南职业技术学院高新校区。
第十四条预录取
我校于2019年11月5日17:00前,将预录取考生信息通过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报送省招办,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录取专业等基本信息)在我校招生网站上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报到注册
我校于11月5日在学校招生网站上公示预录取名单,考生根据预录取名单于2019年11月10日前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到我校高新校区招生办报到注册,进行现场确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校录取资格。
第十六条正式录取备案
我校于2019年11月11日至13日到省招办为已报到注册新生办理正式录取备案手续。
第十七条录取规则
1.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根据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2.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根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学校免试录取。
第十八条招生监督
我校纪委为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的校内监督机构。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以《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为基本原则。对于体检结果或学校体检复查结果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可取消其被预录取或录取资格。
第二十条我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本次高职扩招各专业学制为三年制,学习年限少不低于2年,多不超过5年。
收费项目包括:学费、住宿费和代办费(教材费)。
按以下办法及标准实行弹性收费:
1.学费
(1)全日制在校学习学生,学费标准为5500元/生/学年。
(2)其他学习形式的学生,学费标准为2200元/生/学年。
(3)退役军人学生按照学校实际收取学费标准,全额享受学费资助。
(4)农村“两委”班子成员,通过本次扩招进入我校进行学历教育提升,学员个人三年内一次性缴纳教材费及其他杂费共计1000元,不再收取其他费用。
2.住宿费
(1)4-6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1200元/生/学年。
(2)8人间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为800元/生/学年。
(3)对全日制在校学习学生按照住宿对应标准全额收取,其他学习形式的学生按照住宿对应标准及实际住宿时间收取(住宿费标准每学年按10个月折算)。
3.代办费(教材费),按实收取。
第二十一条我校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分特困和一般贫困两档执行,平均330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子女6000元/年。
第二十二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劳动岗位并根据其表现发放报酬200元-500元/月。
第二十三条助学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6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二十四条新生入学后,我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2019年渭南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次高职扩招入学申请及考核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