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的通知》(教港澳台厅函〔2019〕6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简章。
第二条 学校名称为外交学院,由周恩来同志亲笔题写;英文名称为ChinaForeignAffairsUniversity,简称CFAU。
第三条 外交学院是国家公办、外交部唯一直属、外交部和教育部两部共建的小规模、高层次、特色鲜明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外交学院成功跻身全国95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行列。
第四条 学校法定校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现有两个校区:展览馆路校区和沙河校区。展览馆路校区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沙河校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沙河高教园区。
第五条 学校招收和培养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各层次的国际学生等各类高级专门人才。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外交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六条 具有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及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所持证件须在有效期之内。
第七条 参加2019年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验(简称“学测”),各专业学测科目要求见第三章招生计画。
第八条 招生专业及计画
第九条 符合条件的考生申请程式如下
一、需要提供的材料
1.台湾居民居住证或《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和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影本;
2.《外交学院2019年台湾地区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见附件)并加盖中学公章;
3.学测成绩单影本(加盖中学公章);
4.高中阶段成绩单(加盖中学公章);
5.所在中学校长推荐信(非必需);
6.高中阶段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如有获奖证书,请附影印本。
二、寄交申请材料
将上述材料于2019年5月10日之前(以寄件邮戳为准)寄到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请在信封上注明“申请免试”字样。考生请自行将材料进行备份,所递交的材料不再退还。
邮寄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100037。
三、志愿填报
申请考生可在公布的招生专业中选择两个专业志愿填报,并填写是否服从专业调剂。具体见《外交学院2019年台湾地区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
第十条 对台湾地区申请考生选拔程式如下
2019年外交学院免试台湾地区学生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