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依次录取;如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画尚未完成的专业;不能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确认“学测”成绩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和党委审批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19年7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确定录取专业时根据考生的“学测”成绩和面试成绩的总成绩排队,由高分到低分根据考生填报专业志愿情况依次录取;如所填报专业志愿无法满足,服从调剂者,将由我校根据分数调剂到招生计画尚未完成的专业;不能满足所填报专业志愿又不服从调剂者,将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经教育部考试中心确认“学测”成绩后,报送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审核,审核合格后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和党委审批后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于2019年7月发放正式录取通知书。
第十一条 根据学校特点,凡有口吃、嘶哑或有口腔、耳鼻喉科疾病之一而妨碍发音、有听力障碍、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白癜风、步态异常、驼背、肢体残疾的考生不宜就读。
第十二条 学生入校后,学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身体复查和资格审查。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并追究其责任。
第十三条 台湾地区免试生的学费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学生原则上与内地学生住在一起,住宿费根据住宿条件收取,与内地学生相同。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往返台湾和北京的旅费及医疗保险等各项费用自理。
第十四条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网址:zs.***.cn
电子邮箱:zhshb@***.cn
招生微信:外交学院本科招生
招生咨询电话:010-68354353、89146832
招生网址:zs.***.cn
电子邮箱:zhshb@***.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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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我校不委托任何仲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仲介机构或个人,我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本简章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七条 本简章解释权属于外交学院,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外交学院2019年台湾地区学生免试入学申请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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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外交学院免试台湾地区学生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