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具有保送生资格的考生登陆外交学院本科招生网上报名系统(网址:ksbm.***.cn)进行网上报名,填写《外交学院保送生报名表》,提交后打印报名表,交至本人所在中学审核。
第十二条 各外国语中学审核考生提交的报名表,确认信息无误后加盖中学公章,将其连同考生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原始记录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公章)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由所在中学通过邮政特快专递统一邮寄到: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学生处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100037),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申请材料”字样。考生请自行将材料备份,所递交的申请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第十三条 本科保送生考核录取工作程序
1.材料初审:我院将组织人员对考生提交的保送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方面的表现。
2.考核方式:初审通过的考生需参加我院组织举行的外语笔试(满分100分)和中外文面试(满分100分)。具体时间和地点(展览路校区)将在我院招生网站公布。
3.确定拟录取名单:我院将依据外语笔试成绩和中外文面试成绩分别划线,确定录取专业时按实际考试总分排队,按照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专业志愿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的情况下,根据外语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4.复核审查录取资格:我院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网址:https://gaokao.***.cn/)公示的当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核拟录取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院不予录取。
5.公示与录取手续:拟录取名单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在我院本科招生网站公示五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通过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公示及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确认后,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和院党委审核批准,确定本科保送生正式录取名单,发放录取通知书。
第十四条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学费为每学年5000元/生,住宿费为每学年900元/生。如国家调整本科生学费和住宿费标准,学校将按照新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cn
招生网址:zs.***.cn
招生微信:外交学院本科招生
电子邮箱:zhshb@***.cn
招生咨询电话:010-68354353、89146832
第十六条 我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不收取国家规定外的任何费用。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十七条 为确保保送生招生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我院保送生招生工作接受社会各界监督。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做好审核和报名工作,如申请材料存在虚假内容或隐匿与录取相关的重大事实的或者在笔试、面试中作弊的,经我院本科招生委员会审批后,取消考生参与我院保送生考录的资格。
第十八条 本办法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第十九条 学校以往有关本科保送生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简章不一致的,以本简章为准。
第二十条 本简章由外交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简章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外交学院
2018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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