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根据“专业志愿清”的规则,各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录取公示:学院将在考试结束后,上传考试成绩以及拟录取名单至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公示(网址:www.nm.***),终录取名单以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公布的录取结果为准。
3.录取通知:录取手续完毕后,由学院在全国统一高考录取结束后一并寄发“录取通知书”。
4.新生入学后,学院将按规定进行复查。对在报名和考试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对违规录取的考生,一经查实,坚决取消其录取资格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