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凡获得我院“专业合格证”,即文化科目成绩和总结构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 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参加中考,否则不予录取。
2、中考成绩发布后,须将加盖所在地招生部门公章的本人中考成绩单、中考准考证复印件于2019 年7 月15 日前以特快专递邮寄或递交至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否则视为自愿放弃录取资格。
3、邮寄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张之洞路1号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邮政编码:430060)。
2019年武汉音乐学院附属中等音乐学校(武汉音乐学院附中)联系电话:(高峰期线路忙时,请耐心拨打)武汉音乐学院招生就业处:027-8807672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