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标
本考试大纲所涉及的考试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基础模块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教材——语文》为主要参考教材。旨在测试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实际运用能力,包括识记理解、分析综合、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运用能力和写作能力,全面衡量考生语文素质。
本考试大纲所涉及的考试范围为《中等职业学校语文教学大纲》基础模块的内容,以教育部公布的《中等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国家规划教材——语文》为主要参考教材。旨在测试学生掌握语文基础知识的水平及实际运用能力,包括识记理解、分析综合、文字表达能力、语言运用能力和写作能力,全面衡量考生语文素质。
(二)能力要求
语文科目主要测试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表达应用、写作等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语文科目主要测试识记、理解、分析综合、表达应用、写作等五种能力。这五种能力表现为五个层级。
1.识记,指识别和记忆,是语文能力的基本的层级。
2.理解,指领会并能作简单的解释,是在识记的基础上高一级的能力层级。
3.分析综合,指分析和归纳整理,是在识记和理解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的能力层级。
4.表达应用,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运用,是以识记、理解和分析综合为基础,在表达方面发展了的能力层级。
5.写作,指对语文知识和能力的综合运用,是高能力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