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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温馨提示

2019年武汉体育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考生须知温馨提示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3 17:06:00 解决时间:2019-03-03 08:42

满意答案

五、温馨提示

按照教育部33号令第七条第一点规定:通过伪造证件、证明、档案及其他材料获得考试资格、加分资格和考试成绩的,应当按考试作弊处理;第九条第四点规定: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可以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同时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规定的考试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本须知,充分考虑道路交通、天气情况,按时抵达确认地点。

请各位考生注意人身安全、交通安全和财物安全。

预祝同学们取得好成绩!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3-03 0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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