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本着自愿的原则,在4月12日前,向所在初中学校提出申请。学校依据“宏志生”条件,确定名单,并于4月15?D17在学校内公示3天。待无异议后,由学生填写《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请表》,学校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向区教育局推荐。
申请人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申请;
2.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民政部门发放的低保证;
3.获奖证书;
4.《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申请表》。
以上材料由学校收取、审验相关证件原件,并上报其复印件。
各区教育局依据“宏志生”条件,对各学校上报的材料进行认真审核。4月23日将《武汉市2019年申请“宏志生”资助学生名单》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同时交Excel格式电子稿),联系人:彭晓厚,联系电话:65608524,电子邮箱:@***。
市教育局将各区教育局上报的申请名单公示后,后审定“宏志生”资格生名单。
答案来源于:2019年武汉市普通高中“宏志生”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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