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役军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原件,如军官(文职干部)证、士兵证等。
2.考生与军人关系材料,如考生父母结婚证、户口簿、出生医学证等。
3.平时荣获二等功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需要提供立功通令及证章原件。
4.以下各项条件需军人所属部队团级(包含团级)以上政治部门提供相关证明:
(1)驻国家确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人的子女;
(2)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二类(含二类)以上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3)驻国家确定的一类、二类艰苦边远地区和解放军总部划定的三类岛屿部队军人子女;
(4)作战部队(担负战备值班任务的师以下战斗部队)军人子女;
(5)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等高风险、高危害岗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或有子女后累计工作5年以上的军人子女。
市招考办不接收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审核的优录申报材料和信息。优录考生交申报材料到初中毕业学校的时间为4月17日前;所有优录项目在4月30日前办理完审核手续,逾期不予办理。
各类优录名单确定后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享受优录加分政策。
答案来源于:2019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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