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政策
根据鄂财教发〔2018〕1号文件规定,我省中职学校现行资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为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
(2)国家免学费补助。享受国家免学费补助的对象为:中职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地级以上城市新远城区学生,以及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戏曲表演专业,其他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学生除外)。全省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统一按每生每年平均2000元测算。
对公办中职学校因免学费导致学校运转出现的经费缺口,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给学校。
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免学费政策条件的学生,按照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补助到学校。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费标准低于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的,按照实际学费标准予以补助;高出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3)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与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按学期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具体流程如下:
①学生应在入学前办理好本人身份证。
②学生填写《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在新学年开学一周内向就读学校提交,并递交家庭经济困难相关证明材料;
③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并组织初审;
④有关部门审批,并将拟资助学生名单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⑤学校或学生资助管理机构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中职学生资助卡,由有关部门通过经办银行将助学金直接发放到资助卡中,学生凭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到相关银行激活资助卡,方可取款。发卡银行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2.武汉市、区属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费政策
(1)实施范围:武汉市、区属中等职业教育(以下简称“中职学校”),指我市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实施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市、区属各类职业学校,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普通中专、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市属高校附属的中专部或中等职业学校。
(2)实施对象:在武汉市、区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中,未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的学生。
(3)补助标准:本市免学费补助标准统一按每生每年2000元测算。对公办中职学校,本市免学费补助资金由财政按照享受免学费政策的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补助给学校。对民办中职学校符合本市免学费政策的学生,按照本区域同类型、同专业公办中职学校免学费补助标准给予补助,高出免学费补助标准的部分,学校可以按国家政策规定继续收取。
答案来源于:2019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问答
2019年武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国家对录取到中等职业学校学习的考生有何资助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