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调剂工作基本原则
1.招生学院接收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接收外单位调剂考生,也包括接收本单位内部调剂考生)必须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进行(各加分项目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可除外)。
2.要求每次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不得低于12个小时。对申请同一招生学院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应当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不得简单以考生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
3.招生学院应根据学校调剂公告,结合本单位实际复试录取情况,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及时、准确发布计划余额信息,并积极利用调剂系统在线留言功能、咨询电话等渠道为考生调剂提供良好服务。
(二)可接收调剂的学科专业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19年调剂公告》。
详见《武汉轻工大学2019年调剂公告》。
(三)接收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A区的国家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5.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指体育学及体育硕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及中医硕士,工学照顾专业及工程硕士照顾专业,下同)的考生若调剂出本类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达到调入地区该照顾专业所在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第一志愿报考非照顾专业的考生若调入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调入地区对应的非照顾专业学科门类(类别)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考生也不得调入以上7个专业。
7.第一志愿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的考生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得调入该专业。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9.参加单独考试(含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
10.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均可接受“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招生计划考生,全校共10个名额,复试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
(四)调剂流程
1.在教育部调剂系统开通后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n/;http://yz.***)填报调剂志愿。
2.我校对考生调剂志愿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调剂系统对考生发出复试通知。考生在系统中点击接受复试通知后,参加学校复试。
3.考生如在填报志愿24小时后没有收到复试通知,请另行填报其他学校。
4.经复试被我校拟录取的考生,将通过教育部网上调剂系统发出“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一般为12小时)内接受有效,逾期不接受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取消录取资格。
2019年武汉轻工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调剂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