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 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
格无效。
(2) 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 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
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 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简称“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不得报考)。
2. 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简称“法律硕士(法学)联考”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 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 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招生领域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 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 年或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
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5年或5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
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4. 报名参加除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招生领域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
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三)报名参加单独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的条件
1. 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3各项要求。
2. 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学历后连续工作4年或4年以上,业务优秀,已发表过研究论文(技术报告)或已经成为业务骨干,经考生所在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见附件 1),为本单位定向培养的在职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工作2年或2年以上,业务优秀,经本单位同意和两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推荐,定向就业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3. 我校单独考试只接收报考非全日制类型的考生。
(四)“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向考点提交考生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原件或复印件。
(五)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招生
材料科学与工程国际化示范学院(InternationalSchoolofMaterialsScienceandEngineering)依托学校材料学科两个国家重点实验室和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建,致力探索高等教育的国际化改革,旨在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视野、卓越科研创新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的材料学科拔尖创新人才。
(六)“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
2019年“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考生选拔按照各招生学院公布的选拔细则执行,具体见各学院院网或武汉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信息网(http://gd.***.c )。
2019年武汉理工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招生规定考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