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本章程仅适用于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2019年湖北省高职扩招(第二批)招生工作。
第二条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湖北高职扩招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四条学校全称: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
学校国标代码:13235
第五条学校地址:武汉市东湖生态旅游风景管理区黄家大湾特1号
邮政编码:430083
第六条学校性质:独立学院
学校类型:普通本科高等学校
第七条招生层次: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
第八条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成立高职扩招工作领导小组,以学校主要领导为组长,学校纪委书记和分管校领导任副组长,职能部门和有招生专业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学校扩招工作,研究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拟定实施方案,决定扩招的重大事宜。
第九条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招生办是组织和实施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条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高职扩招招生工作实施监督。
2019年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湖北高职扩招第二批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