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学院资质: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是一所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院占地面积588亩,基建投资9亿元,教学仪器设备总值7238万元,建有“山东省船舶控制工程与智能系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5个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第十二条 办学理念:学院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实施“质量立校、人才强校、特色兴校、活校”的发展战略,主动融入经略海洋战略,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技术技能和人才支撑,打造办学水平一流的优质高职院校。
第十三条 招生机构:学院成立单独招生(第二批)工作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长任副组长,领导本校的单独招生工作。单独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的日常工作,成立单独招生监督办公室,对招生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及计划: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计划为800人。分专业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批)招生计划招生专业A类B类C类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药品经营与管理15 水产养殖技术10 50动物药学1510 药品生物技术10 食品质量与安全15 50食品营养与检测15850食品药品监督管理10 船舶工程技术10 80船舶检验108 港口与航道工程技术10 40船舶电子电气技术15 轮机工程技术10 电气自动化技术15840机电一体化技术15 40工业机器人技术10 智能控制技术10 酒店管理10850国际邮轮乘务管理10 会计20 港口物流管理10 电子商务15 50物联网应用技术158 电子商务(与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5 物联网应用技术(与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5 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与新迈尔(北京)科技有限公司校企合作)5 云计算技术与应用(与南京55所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校企合作)5 物联网应用技术(与惠普公司校企合作)5 合计30050450
第十五条 报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高中阶段学校(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职业中专、普通中专、中专、技工学校,下同)应届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
(二)招生形式、类别。招生形式以高职院校单独招生为主。设A、B、C三个类别,单列招生计划、分类别招生。其中,A类计划主要招收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B类计划主要招收退役军人,C类计划主要招收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B类、C类。
(三)报名条件。具有山东省户籍或在山东务工(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具有高中阶段学历或同等学力人员;非山东省户籍的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具有山东省高中段学校学籍及完整学习经历,并合格毕业。已参加2019年我省春季高考或夏季高考考试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单独招生报名及考试。
(四)思想政治品质和身体健康的要求,均按照《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各专业招收男女的比例没有限制。
(六)外语语种:我院各专业考生不限制语种,但我院公共外语科目为英语。
第十六条 资格审核、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资格审核及报名。各设区的市组织各县(市、区)结合“一次办好”,提供“一站式”服务。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教育、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工会等相关部门参加,于8月3日-6日(每天工作时间9:00-17:00)在所在县(市、区)集中办公,集中开展学生资格审核、报名及高考报名费缴纳工作。
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考,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在集中办公现场进行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退役军人、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农民、企事业单位职工(含下岗职工,下同)报考,应首先在集中办公现场,分别到本人户籍(或在鲁务工)所在县(市、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工会设立的资格审核点,进行资格审核并开具《山东省高职院校扩招资格审核登记表》,然后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和《资格审核登记表》进行现场报名、缴纳高考报名费。资格审核时,退役军人、在山东务工人员还需分别携带本人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二)志愿填报。考生需登录省教育招生考试院高职单招填报志愿平台(网址:http://wsbm.***/gzdz/)填报志愿。考生可填报两次志愿,第1次为首次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8月9日-11日(每天8:00-20:00);第2次为征集志愿,志愿填报时间为9月12日(8:00-20:00)。首次志愿和征集志愿均填报“1个学校+1个专业(类)”志愿;征集志愿同时填报院校、专业是否服从调剂志愿。
第十七条 考试科目及时间:
考生需到我院参加考试,考试时间为8月27日。A类考生考试内容为文化素质和专业技能,其中,文化素质320分,专业技能430分。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打印准考证时间:考生登录我院单独招生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
第十八条 考试办法:
(一)A类普通类高中阶段毕业生考试方式为笔试320分和面试430分。考生凭2019年单独招生(第二次)准考证参加学院单招考核,考核办法及安排如下:
1、笔试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考试内容范围为高中教材基础知识,语文、数学每科110分,外语100分,共计320分)。考生按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的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2、面试采取专家与考生多对一面试模式,专家组与考生临场抽签配对,面试结束后每位专家独立评判打分,然后合计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430分。每组面试专家不少于5人,面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相关影像资料将留存备查。
(二)B类退役军人、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试科目为面试,B类、C类考生免予文化素质考试,只参加我院组织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面试,总分750分,分心理素质、身体条件、职业能力倾向、技术技能基础四部分。
第十九条 录取原则及考试成绩确定:
按照教育部及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考生志愿,依据考生成绩择优录取。A类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之和。B类退役军人和C类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考生成绩为面试成绩。
公示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审核通过后,对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在学院招生信息网公示。公示的考生信息包括姓名、性别、所在中学、综合成绩、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高校考核成绩、拟录取高校及专业等。公示无异议的考生,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的要求办理录取手续。
第二十条 考试所需书面材料
考生网上报名后须按照要求完成书面材料,在开考前由监考老师收取、审核。书面材料包括:
(一)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
(二)单独招生准考证。
考生对以上材料保证其真实性,并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其考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第二十一条 单独招生的考试录取工作由学院单独招生监督办公室实施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透明。对工作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二十二条 收费标准:按照山东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A类高中阶段应届毕业生,报名考试费用:120元,包括报名费30元、笔试费40元和面试费50元;B类退役军人和C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农民、在岗职工等报名考试费用:80元,包括报名费30元和面试费50元。
学费:文科专业每生4800元/学年,理科专业每生5000元/学年,校企合作专业每生8800元/学年。
住宿费:学生住宿实行公寓化管理。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收取。学费以及住宿费等收费标准,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退费按照《山东省高等学校收费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8〕98号)有关规定执行。学校应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第二十三条 资助措施:根据《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山东省普通高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等文件精神,学院建立了融多种形式于一体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学院对优秀学生有相应奖励政策。
第二十四条 在校大学生应征入伍可享受国家优惠政策。
第二十五条 新生复查及证书发放:新生入校后,学院采取考试、核查电子档案、体检等形式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复查,对违反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的学生进行处理。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者,颁发教育部监制的“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学历证书。
第二十六条 学院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对以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院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第二十七条 学院有关招生工作的要求、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上级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威海海洋职业学院招生咨询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山东省荣成市海湾南路1000号
邮政邮编:264300
学院电话:0631-7697577 7697588 7697599
监督电话:0631-7697513
传 真:0631-7697333
E_mail:whhyxyzsb@***
学院官网:http://www.***
第二十九条 此招生章程已报山东省教育厅审核备案,详细内容可登录山东省教育厅网站www.sdedu.gov.cn和学院官网查看。
第三十条 本章程由威海海洋职业学院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19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章程
2019年威海海洋职业学院单独招生(第二批)学院概况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