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度重视,明确责任主体
各系部(校区)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建立“谁经办、谁负责”、“谁违规、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班主任是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实行民主评议的,班级、系部(校区)要保存民主评议的详细书面记录,做到有据可查。对于因工作失职造成的举报、投诉事件,经核查情况属实的,相关当事人的名额将直接废止,不再递补。如认定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将按责任事故认定办法处理。
2、结合实际,严格评审标准
各系部(校区)要根据学生实际家庭经济情况,严格按照国家奖助学金评选标准统一评审,坚决杜绝以下八种现象:第一,班主任直接将名额发给班干部等行为;第二,“吃大锅饭”、“分摊名额”、“轮流坐庄”等行为;第三,“公开演讲”、“公开投票”等行为;第四,弄虚作假,将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进行上报;第五,将毕业班或上学年获得过国家奖助学金学生排除在外。第六,将国家励志奖学金完全作为成绩优秀学生的奖励,只考虑成绩表现,不考虑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第七,辅导员从学生奖助学金中提取部分资金。第八,为完成评审任务而将奖助学金指标评给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如发现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少、将国家奖助学金发放给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行为,将上报有关部门以“套取国家财政性专项资金”处理。对于受到违纪处分且处于处分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取消其参评资格。
3、完善公示,畅通投诉渠道
各系部(校区)在公示获助学生时,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办理,不得公示学生身份证件号码、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出生日期等个人敏感信息,公示到期后要及时撤下相关信息。各系部(校区)在评审过程中要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完善三级公示制度,即“班级---系部(校区)---学生工作处”,规范评审程序,并确保投诉渠道畅通,使得投诉方式人人知晓。
学院设立国家奖助学金投诉电子邮箱:@***,027-87193826。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奖助学金投诉专用邮箱:hbxszzts@*** (邮箱由“湖北学生资助投诉”首字母组成),如上网发送邮件不方便,也可以写信件邮寄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洪山路8号(430071)或拨打投诉电话:027-87328025。
4、加强宣传,强化监督检查
各系部(校区)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通过网站、微信、宣传板、主题班会等形成线上线下联动宣传,将国家奖助学金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此项惠民政策在学生中人尽皆知,并借此机会加强感恩和诚信教育,确保助学政策的育人功效。同时,各系部(校区)要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检查(各年级负责人采取班级之间相互交叉监督评审、党员督察等方式),并主动深入到寝室、食堂、图书馆等场所通过与学生随机谈话的方式,了解各学生班级评审的真实情况。
2019年武汉工程大学邮电与信息工程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监督投诉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