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将人事档案转入学校的,必须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签订协议书程序
(1)下载《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定向培养协议书》(附件)(一式三份)。
(2)填写协议书,考生签字,定向培养单位签字盖章。
(3)邮寄或送达协议书。于2019年7月12日前将协议书寄(交)研究生院(截止时间以邮戳为准)。逾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学校审核反馈。学校审核考生签订的协议书后,签字盖章后返回两份给考生(一份自己留存,一份交给单位)。
2、注意事项
签订协议的单位必须是报名时填报的人事档案所在工作单位或其上级主管部门,学校将根据报名信息与原单位进行核实,对弄虚作假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2019年武汉工程大学录取博士研究生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