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考核成绩×70%+外国语考核成绩×30%。2、考生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3、拟录取名单的确定。各学院按照招生计划以总成绩为基础确定拟录取名单。
4、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合格者;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复试结果不合格者。
5、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迟应于2019年9月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019年武汉工程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总成绩的计算及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