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各一级学科可根据招生专业特点适当调整初试和复试成绩所占比例,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备案后执行。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拟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于2019年4月2日前,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9年3月11日
2019年武汉纺织大学马克思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拟录取名单:根据招生计划确定拟录取名单,于4月2日前,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公示10个工作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