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因争议较大而不能确定是否录取的考生,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决定再次复试或复议。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7—59367495
校纪委(监察处)监督电话:027—59367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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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来源于:2019年武汉纺织大学会计专硕、学硕复试细则
2019年武汉纺织大学会计专硕、学硕复试细则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