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配给每个导师的招生指标总数包括导师通过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等形式招收的2019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人数,即导师通过公开招考、硕博连读等形式招收的2019年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的学生人数占用学院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指标数。
(2)导师上报拟录取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院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指标数。
(3)导师上报拟录取的考生类别和人数应与学院分配给该导师的招生类别和人数一致。即:分配指标为非定向就业类的,拟录取类型必应为非定向就业类,且拟录取人数应与分配指标数一致;分配指标为定向就业类的,拟录取类型应为定向就业类,且拟录取人数应与分配指标数一致。
(4)全院拟录取的定向就业类考生(专项计划除外)数量不超过学院招生指标的10%。
2019年武汉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