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及我校的补充规定。
4. 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和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证明材料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5.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3)此类考生不得跨学科报考。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须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6.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本科生,在现场确认时还未拿到毕业证书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取得国家英语四级合格证书或英语四级成绩报告单(成绩在425分以上);或雅思5分以上;或托福70分以上;
(2)取得报考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8门以上成绩证明。
且须于2018年11月12日前将英语成绩报告单、主干课程成绩证明传真到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
7.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须和其他同等学历参加复试的考生一样加试。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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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资源--资源与环境类 | 上海市环境学校 | 4年 | --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池州学院 | 四 | --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 甘肃林业职业技术学院 | -- | -- |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 佛山教育学院 | -- | -- |
资源环境与城市管理 | 黑龙江职业学院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