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我院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
(三)学费及奖学金
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9年武汉大学质量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