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9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按《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4日)及要求,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二)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我院将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不符合报名资格者,不予准考。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的要求和时间(2019年3月2日(暂定)上午8:30-11:30)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综合水平考试。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免除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各类专项计划、优秀人才单独选拔、对口支援计划除外):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申请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的考生须于网报结束前(2018年12月14日)向我院提交申请表(纸版签名)及相关支撑材料,经我院审核批准后可免试外语,未提交《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免试申请表》(附件二)或不符合条件的视为无效申请。
我院不接受考生用2018年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申请2019年博士研究生。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我院学术服务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其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确定候选人
我院考核专家组将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并公示。
(六)现场确认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七)综合考核
1、主要内容: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主要形式:
(1)笔试:2小时,重点考查考生对基础知识和基本概念的理解以及逻辑思维和总结概括的能力,专业文献阅读与写作能力。
(2)面试:20-30分钟,重点考察科研潜质及应变表达能力。
3、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术素养×4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30%。
专家考核组将根据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考核测试过程将全程记录,包括对面试环节进行录像纪录。
(八)录取
1、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录取原则。
2、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3、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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