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9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与缴费。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4日。 网上报名流程及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六条(简章链接见后)。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18年12月14日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214室。学院须在2018年12月28日前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19): 具体见本细则第四条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具体地址见本细则第六条)。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确定候选人
学院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时间为2019年3月-5月,地点为研究生院,具体要求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十一条(简章链接见后),具体安排届时根据学院综合考核时间来确定,请及时登录官网查看。
(六)综合考核:具体见本细则第五条。
(七)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初录考生名单须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2、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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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管理 | 黑龙江省双星计算机职业技术学校 | -- | -- |
信息管理 | 淄博市交通技工学校 | 2,4 | -- |
信息管理 | 淄博市技师学院 | 4,2 | -- |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 抚顺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 2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