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招生录取工作的各个环节将按学校的统一要求进行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将在本单位的网站上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0个工作日。广大考生如对公示结果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文学院研究生办公室(204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本细则未尽事宜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文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电话:027-68756082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电话:027-68754125
武汉大学文学院
二0一九年三月十四日
2019年武汉大学文学院硕士生复试初录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