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考核的三部分均为百分制,60分及格,总成绩计算方法如下:
总评成绩=学术素养考核成绩*40%+外语水平考核成绩*30%+培养潜质考核成绩*30%
其中,在外语水平考核成绩部分,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占比60%,综合考核阶段口语听力占比40%。免试者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成绩以85分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