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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组织机构

2019年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组织机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8-11 23:32:00 解决时间:2019-01-23 10:39

满意答案

二、组织机构

(一)根据学校《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确保招生录取工作公正、公平、公开和科学的原则,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外语学院成立以院长、书记为组长,以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为副组长的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全院各博士招生专业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领导工作。

(二)根据全院各博士招生专业设置情况,成立英语语言文学、法语语言文学、俄德日语语言文学、翻译学共4个综合考核小组,负责各博士招生专业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各复试小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各设组长一人,并安排1名综合考核小组秘书,对每位考生考核测试过程进行如实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试档案保存。

综合考核小组根据培养单位要求确定考生综合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具体组织实施本专业综合考核并给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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