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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综合考核与录取

2019年武汉大学外国语言文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综合考核与录取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3 16:19:00 解决时间:2019-01-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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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综合考核与录取

我院各博士点综合考核小组设置体现本学科特色的考核测试办法,对满足学校外语综合水平考试建议分数线要求的候选人进行综合考核,通过笔试及面试,对学生学术道德、思想品质、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不少于60分钟/人。综合考核具体形式主要包括:

(一)学术写作

考生根据所报考专业考核导师组要求,以所学语种写一篇学术文章,写作时间120分钟,成绩以百分制计算。

(二)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口语和听力考核通过面试对话形式进行。口试试题由教师根据考生口语展示具体情况即席提出或由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题目,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三)科研潜力及综合素质评估

考生必须提交本人的学习与科研简历以及科研成果;根据所考专业语种准备10分钟的PPT报告,简要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和展望,重点展示攻博期间的学习与研究的设计与规划。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的了解情况,准确把握考生的科研素质及培养潜力。

本环节考试主要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道德品质等综合进行全面考察,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

跨一级学科报考的考生(判断依据为考生所学专业代码的前4位与报考专业代码的前4位是否相同,不同则为跨一级学科)须加试两门硕士阶段学位课程(笔试),详见我院招生专业目录。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我院将按学校规定收取。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3 1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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