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综合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下同)。同等学力、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评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小组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和总评成绩排名给出录取与否的初步意见。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我院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由该处通知我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2019年武汉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综合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入学考试的总评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综合成绩×40%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