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第(四)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确定候选人
学院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考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
考生须按《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将根据我院综合考核时间具体安排,请考生及时登录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官网查看。
(七)综合考核
1、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对学生学术道德、思想品德、专业素养、研究能力和创新潜质等进行综合评价,候选人参与直接测试的时间应不少于60分钟/人。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1)学术素养。主要考查候选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可包括文献阅读、摘要写作、口语和听力等)。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2、专家考核组在对申请者进行综合考核时须给出“学术素养”成绩、“外语水平”成绩及“培养潜质”成绩(均为百分制),并按“学术素养”成绩占40%、“外语水平”成绩占30%、“培养潜质”成绩占30%的比例给出总评成绩,确定拟初录人选。
考核测试过程应做好记录,直接测试环节全程录音录像,形试档案保存。
综合考核收费180元,由我院按学校规定收取。
(八)录取
1、录取原则:坚持“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原则。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确定初录考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体检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3、录取类别:全日制研究生根据就业方式分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类型。
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学习,录取时须将档案及工资关系转入我校,毕业时按照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定向就业:非全日制研究生和通过各类专项计划(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高校思政教师”及“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等招收的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其档案及工资关系无需转入我校,毕业后按定向协议就业。
2019年,全日制计划不招收定向就业生(专项计划除外)。
我院2019年不招收非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考生报考时的报考类别即为录取类别,请考生在报考时慎重选择。
2019年武汉大学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学院主动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候选人名单、考核安排、候选人综合考核成绩(所有考生各部分成绩及总评成绩)、初录名单、拟录取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