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初试成绩/5×6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10%=总评成绩”的公式计算出考生总评成绩,作为录取与否的主要依据。
备注: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其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符合教育部规定、可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的考生,须于3月16日前联系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出具证明材料,并经校研招办审核通过后名单下达给我系,方可参加我系复试。
2019年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社会工作专业学位硕士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