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按照我系剩余可用招生指标和《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2、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根据《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全日制计划不招收普通定向生(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等专项计划除外),非全日制计划不招收非定向考生。
3、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参阅《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2019年武汉大学社会学系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原则、录取类别及奖学金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