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需按有关规定缴纳培养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2019级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人每年8000人民币,博士研究生培养费为每人每年10000人民币,图书馆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按相关简章及协议执行,终以物价部门批准为准,若有变动将及时公告。根据住宿条件,住宿费标准为800-1200元/人·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