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被录取的学生入学时,应缴纳学费和杂费,收费标准与祖国大陆同专业学生标准一致;学生与同专业祖国大陆学生同住,并按相同标准缴纳住宿费;
2.学生在校期间,按教育部及我校有关规定管理。寒暑假可自费离境探亲访友;
3.学生在校学习实行学分制和弹性学制。按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学生的规定》,修完规定课程、修满学分即准予毕业,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授予其相应学位;
4.若教育部及联招办2019年的相关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2019年武汉大学免试招收香港高中毕业生招生计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