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具体安排
1.资格审查:2019年3月19日9:00-11:00。
2.专业课笔试:2019年3月19日14:00-16:00。
3.综合面试:2019年3月20日全天,上午8:30开始。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2019年3月20日,上午8:30开始。
5.外语听力口语测试:2019年3月20日,上午8:30开始。
6.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7.按照学校规定,参加复试的每位考生需缴纳复试费100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本院(武汉大学工学部雅各楼)三楼317办公室进行。未按时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准考证,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公章)。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予复试。资格审查后,安排考生抽签,确定考生“综合面试”和“外语听力口语测试”的考试顺序。
(三)复试内容和形式
1.专业课笔试:教育学,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以抽签方式确定考试题目,测试主要通过对话形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含治学态度、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专业思想、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采用报告形式,每位考生须准备一个PPT,做不超过6分钟的报告。报告完毕后,复试小组老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老师当场评议,独立打分,以小组平均分为综合面试的后成绩,满分为100分。
考生的PPT讲稿可包括以下内容:
①个人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包括本人的基本信息、学习经历或工作经历(不超过1分钟);
②就当前教育的某一理论问题或现实问题进行分析。
(四)成绩核算
初试成绩占60%,复试综合成绩占40%,两项成绩之和为总成绩。
复试综合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0.125+专业课笔试成绩×0.125+综合面试成绩×0.75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6+复试综合成绩×0.4
入学考试的总成绩(加权后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和复试综合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笔试、综合面试、复试综合成绩或总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不低于60分为合格)。参加复试的同等学力考生(包括毕业满两年的大专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须按招生简章要求加试《比较教育学》、《教学论》两门课程,每门课程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100分,试题难易程度按本科教学大纲要求掌握。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须与同等学力考生一样加试。同等学力、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和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总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退役后的考生(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除外),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的,初试总分加15分;享受少数民族政策考生(指工作单位在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范围且为原单位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即:“双少”考生,不含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其复试基本分数线总分或单科可降低10分。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高项加分。
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且享受研究生招生加分政策后达到培养单位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请于3月16日前联系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处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通过后,研究生院将通知本单位准予参加复试。
2019年武汉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复试内容及具体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