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考核工作人员依法依规履行职责、开展工作,提高考试招生工作服务水平,切实保障博士研究生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