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所有参加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人员必须无亲属报考本院研究生,严格遵纪守法,保守机密,不得弄虚作假。对于违反招生纪律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照学校有关文件予以严肃处理。对我院复试工作有意见者,拨打电话:027-68752469。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
2019-3-11
2019年武汉大学化学与分子科学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有关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