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原则,严格按照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进行录取。
(二)录取类别
定向就业:毕业后按定向合同就业。“在职研究生考生”、“单独考试考生”、“强军计划”及“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属于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按学校推荐、本人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在职的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研究生考生属于非定向就业。
(三)培养方式
我院2019年全部招收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全日制:全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四)学费及奖学金
硕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的发放标准均按学校有关部门文件执行(详见《武汉大学2019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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