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通过“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含各类专项计划)。主要程序包括: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外语综合水平考试、提交材料、确定候选人、现场确认、综合考核与录取。
(一)网上报名
所有考生(含2019年9月入学的硕博连读生与直博生)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并缴纳报名费,恕不接收规定时间外的补报及缴费。
1、时间:2018年11月19日—12月14日。
2、流程:
(1)登录网报页面按要求注册、填写有关信息、上传相关材料:
①上传材料清单及排列顺序: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后学位、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②硕士学位论文可提供WORD或PDF格式,其他材料一律提供PDF格式,且所有文档须压缩成一个文件,压缩文件不得超过10MB,压缩文件名命名规则为:网报号_姓名,如_张某。
③个人专著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正文前10页,参编著作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参编部分前10页,文集类(含公开发表的论文)请提供封面页、版权页、目录及个人有关部分的全文。
(2)网上缴纳报名费60元(同等学力考生报名费95元);
(3)网报截止后至现场确认期间,考生可打印《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一式两份),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须下载并填写相应表格,具体要求见专项计划简章。
3、说明:网上缴费成功后,除附加信息外,考生不得修改其他内容,所缴纳的报名费不退。请考生审慎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因信息有误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资格审查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在2018年12月21日之前将申请材料寄送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确定准考名单。我院根据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报考“高校思政教师”、“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在2018年12月14日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将专项计划登记表邮递至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214室。
(三)外语综合水平考试(2019)
由学校统一组织,主要考查申请者运用外语进行阅读与写作的综合能力。
(四)提交材料
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申请者须在2019年3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按以下顺序整理后寄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五)确定候选人
我院将组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并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在我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我院将组核专家组根据申请者提交的申请材料,参考其外语综合能力,并通过其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申请者自我评价和研究计划等材料,对考生入学申请进行集体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在我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天,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六)现场确认
(七)综合考核
我院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我院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采取面试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
(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