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在报名、考试及录取任一阶段填写虚假信息以及在考试中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校将根据有关规定对考生作出严肃处理,直至取消考生的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2.我校从未委托中介招生或招揽生源,研究生院和M A教育中心为相关招生政策解释机构。
3.本简章未经事宜,见《武汉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若国家有关政策发生变化,则以国家相关政策为准。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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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宁德财经学校 | 2.5 | -- |
公共管理(行政管理) | 内江铁路机械学校 | 2.5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卫生管理 | 启程国际教育培训集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原公共管理) | 滁州学院 | 四年 | -- |
公共事业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教育 | 韶关学院 | -- | -- |
公共事业管理 | 东营市黄河口职业技术学校 | 3 | -- |
2019年武汉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有关情况说明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