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往届生(已取得硕士学位人员)须交验本人后学位、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应届硕士生须交验硕士研究生证、学籍证明(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包含入学年月、学制的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和身份证原件。
(2)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提交一份在网报系统中打印的《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
(3)凡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原件(无法出具者不能参加综合考核);
(4)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报名信息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考生须按《简章》的要求进行现场确认。确认具体安排请届时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查看。
2019年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招生导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