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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2019年武汉大学高等研究院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细则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25 04:23:00 解决时间:2019-01-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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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及少骨计划录取的考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等级比例额度(万元/学年)一等10%全额学费+0.6二等20%全额学费+0.3三等70%全额学费

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及少骨计划录取的考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等级比例额度(万元/学年)一等10%全额学费+0.6二等20%全额学费+0.3三等70%全额学费

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及少骨计划录取的考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等级比例额度(万元/学年)一等10%全额学费+0.6二等20%全额学费+0.3三等70%全额学费

用于奖励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武汉大学在籍且基本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全学习)研究生及少骨计划录取的考生。新生第一学年原则上只获得三等学业奖学金,第二学年开始可参评其他等次学业奖学金。

等级比例额度(万元/学年)一等10%全额学费+0.6二等20%全额学费+0.3三等70%全额学费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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