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免除专业课程笔试的考生必须填写《专业课程考试免试申请表》(符合条件且申请的考生请提供)。
《专业课程考试免试申请表》与证明材料、成果复印件(必须与原件相符)必须于2018年12月14日前(以收件日的邮戳为准)寄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证明材料、成果原件须在现场确认之前或于现场确认时到我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进行验证,不能出示原件,或者原件系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专业课程笔试免试申请资格,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其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