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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19年武汉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综合考核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14 19:36:00 解决时间:2019-01-2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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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机构

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工作。

按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分别组织考核专家组,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由法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考核组负责具体考核工作,包括:形成候选人遴选及综合考核的学术评价标准;审核申请者的申请材料,形成评议结果;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形成综合考核成绩,提出录取意见。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3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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