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城市: 广东 其它

已解决问题

2019年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2019年武汉大学电气与自动化学院“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组织机构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7-01 00:28:00 解决时间:2019-01-22 10:42

满意答案

二、组织机构

(一)成立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院长、院分党委书记、业务副院长和分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组成,配秘书1名。院领导小组以集体决策方式,全程监督。

职责:全面负责博士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制定“武汉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19年以“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对参加复试录取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按需成立考核小组,提出拟录考生名单,受理考生申诉并进行调查处理,对录取结果进行解释。

(二)成立综合考核专家组

小组由至少5名具有正高职称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有直系亲属报考本专业的教师需回避,考核组设组长1名,记录员1名。

职责: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外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2 10:42
最新文章
相关学校
招生信息与资讯
技校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