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50%,外语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占总评成绩的40%。
(2)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面试成绩均实行百分制,不低于60分为合格成绩。总评成绩、外语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任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总评成绩的计算公式如下:
总评成绩=初试成绩÷5×50%+外语面试成绩×10%+专业综合面试成绩×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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