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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2019年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1-17 19:26:00 解决时间:2019-01-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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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提交材料及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于2018年3月10日前向党内法规研究中心研究生工作办公室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及发送电子版材料。

考生须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有:

1.入学申请。包括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2.《武汉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3.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籍证明或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

5.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校级主管单位或所在单位人事档案室的公章);

6.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各类外语水平证书或证明材料;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除第4项材料外,纸质版申请材料须与网报系统中的电子版保持一致,若不一致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考生须发送的电子版材料有:

1.《武汉大学党内法规研究中心2019年“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信息表》(附件2)。

2.相关证明说明材料扫描件。

电子版请发送至:dangneifagui@***

特别提示:《专家推荐书》须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专家签字。

邮寄地址:武汉大学半山庐党内法规研究中心101室

联系人:彭老师

联系电话:027-87376720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9-01-22 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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